纪检监察室主任(审计)工作职责
发布时间:2008-03-06  浏览次数:

     一、主持监察室(审计处)日常工作,参加院纪委会议和有关纪检监察(审计)工作内容的院长办公会议。

    二、传达贯彻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,及时提出实施意见。督促检查有关规章制度的制定、完善和落实,协助抓好全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。

    三、向分管院领导、院纪委会议或院长办公会议汇报请示工作,及时完成院领导、院纪委和上级监察(审计)机关部署的各项任务。

    四、主持监察室(审计处)工作会议,学习有关文件、材料,安排布置工作。

    五、负责制定纪检监察(审计)年度工作计划,起草本院纪检监察(审计)工作文件,并负责组织实施和检查总结。

    六、接待、处理监察(审计)方面的来信来访,查处由本部门负责的信访件或违纪案件,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和院领导、院纪委汇报案件查处情况,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,核定处分决定或向院纪委提出建议。

    七、负责本院院务公开的组织协调工作,参与工程建设、批量物资采购、服务项目承包等招投标活动,参与人事变动、岗位目标考核、招生收费、财务预算和决算等重要事项的民主监督管理。

    八、负责协调与其他部门的工作关系,及时了解掌握全院遵纪守法现状,向院领导和院纪委提出整改或教育的建议。

    九、配合院纪委抓好纪检监察(审计)专、兼职队伍的自身建设,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,充分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,自觉为本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多做贡献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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